物业不可收取装修保证金 (二)
日期:2014-03-06 / 人气:
案例6
收取煤气配套费
营口站前区某物业公司收取业主每户2400元煤气配套费。营口市物价局责令该物业公司将44户煤气配套费10.6万元全部退还。
案例7
收取装修保证金
辽阳市白塔区某小区物业公司收取2000元/户的装修保证金。经辽阳市价格监督检查局跟踪督办,最后将近300户业主装修保证金退还完毕,共60万元。
案例8
入住环节乱收费
葫芦岛兴城某小区涉及入住环节收费投诉近30件,群众反映强烈。兴城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,研究商品房入住环节收费事宜,以政府办公会议纪要的方式,明确要求有关开发企业严格执行辽价发〔2008〕97号文件规定,退还不合理价款,合计1786户,退费总额达431万元。
案例9
擅自高价收取门卡费
昌图县某小区物业公司未经业主委员会同意,擅自向小区业主按照15元/卡的标准收取门卡费。按照《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》,物业公司对小区业主的任何收费行为,均须得到小区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批准。在昌图县价格监督检查局的指导和督促下,该小区业主委员会在5月2日召开会议,会后做出决定,同意物业公司按照每卡10元的标准收费,并要求对已办完的卡每张退款5元,共退还31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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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半年民心网物价分平台
还利于民1446万元
2012年上半年,民心网物价分平台认真解决群众通过民心网反映的每一件诉求,及时查处纠正违规收费行为,通过物价分平台对违价行为的有效查处,共收缴罚没24万元,还利于民1446万元,位居省直分平台第一名。其中沈阳市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办理249件,其中五星件为125件,办理件数和五星件数在省内各市名列第一。
编辑:八斗才